平湖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落实平湖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报告

  • 发布时间: 2022-07-20 11:10
  • 信息来源: 市残联(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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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18日至1110日,市审计局2018至2020年平湖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21年12月30日,市审计局向市残联反馈审计意见。根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平审电调报〔2021〕19号)的相关整改要求,市残联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进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分析,明确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积极予以规范和改进。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1.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享未享1.68万元的问题。一是做好补贴发放,及时落实新埭镇残联为残疾人沈某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并于2022年1月将1.6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发给沈某。二是配合民政继续做好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两项补贴发放已由残联移交至民政,为避免今后发生类似情况,我会在移交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民政,指导镇街道业务工作人员定期利用大救助信息平台对全市残疾人纳入低保人员和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进行比对,对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低保户残疾人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此项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

2.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错补0.68万元的问题。一是及时追回错发补贴。我会经查后发现,导致上述问题产生是由于镇街道工作人员导入财政平台信息不准确所造成。目前我会已落实镇残联更正任某、张某的补贴银行账号,并将错发的0.68万元补贴追回并作了补发。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教育,要求镇街道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在今后工作对于各项数据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错误。

   3.针对重复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19万元的问题。一是审计报告中指出“两项补贴”发放数据未与社保部门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数据及时比对,导致2018年至2020年间有5名残疾人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残联合计重复补助4.05万元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我会积极做好错发补助的追回工作。目前,5名残疾人已经追回2名重复发放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500元。同时由于“两项补贴”发放数据与社保部门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数据比对由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因此我会在整改过程中,及时将此次审计情况和要求反馈给市民政局,从而确保补贴发放精准到位。二是审计报告中指出因“两项补贴”发放数据未与民政部门特困人员发放数据及时比对,导致1名已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同时享受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名已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同时享受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联合计重复补助0.14万元的情况。经核实,造成上述问题主要是由于独山港镇民政所未及时将特困人员名单提供给独山港镇残联比对,故造成1名已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同时享受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名已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同时享受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此我会已要求镇残联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与镇民政所协作,落实数据比对制度,确保各项补贴精准发放。

   (二)残疾人社会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1.针对残疾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审计报告中,残联、社保部门对按灵活就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残疾人,分别按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的40%和50%给予补助。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同时避免重复发放,残联在审核比对社保部门的发放数据后再行补助。因社保部门需要补贴对象于次年主动申请后再分批发放导致残联的残疾人社保补贴发放时间不可控,整体滞后,无法满足《平湖市助残扶残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平财社〔2020〕13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办理上一年度的补贴事宜的工作要求。针对上述情况,我会已与社保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并计划在下步工作中,通过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双方系统间数据对接,从而进一步提升补贴发放的时效性。

   2.针对重复发放残疾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0.95万元的问题。一是加强重复发放补贴的追回。经查,审计报告中涉及重复发放的6名残疾人均为4050人员,系镇街道工作人员未仔细比对从而导致残疾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重复发放。目前重复发放的9549.36元补贴均已追回。二是加强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要求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仔细比对4050人员,市残联工作人员仔细复核,避免造成4050人员社保补助和社保局重复发放。

   (三)残疾人助学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1.针对残疾人学生补助应补未补1.32万元的问题。一是及时做好补贴发放。目前,已对15名符合残疾人助学补助的但未享受相应补助的学生补发1.32万元漏发的补助。二是加强部门之间配合,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全面掌握在校残疾人学生情况,对于符合补助的学生,做到应补尽补。

   2.送教上门残疾人学生帮扶不到位。一是配合教育部门,研究完善现有助学政策,落实送教上门政策,并会同教育部门对各镇街道上教开展督查,确保特殊儿童受教育权利。二是根据教育部门上门所提供的名单,落实有关助学补助,切实减轻送交上门学生家庭的教育负担。

(四)残疾人基本康复补助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0年有70名持证残疾人实施了白内障手术,但未获得每例最高300元的视力复明补助的问题。我会及时通过镇街道残联联系了该70名残疾人,并通知其准备好补助申请材料提交残联。截至目前已有31名残疾人提交了补助申请材料,下一步将审核发放补助。22名残疾人自动放弃补助,17名残疾人享受了市红十字会的免费白内障手术政策。

2.针对2020年有250名持证残疾人接受了精神病住院治疗,但未获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精神病医疗补助的问题。一是针对部分病人及家属对于精神病的顾虑,我会通过镇街道残联上门做好政策宣传,动员患者前来报销医药费。二是主动与卫健局和医保局进行对接,研究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开展精神病医疗补助直接结报的可行性,省去精神病患者本人申请,残联审核等繁琐的报销程序。


下一步,我会根据此次审计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加强涉及民生保障工作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管理。以数据平台为关键支撑,实现部门间涉残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数据审核,提高基础信息准确率,为精准实施残疾人社会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现有助残救助体系。从社会大救助的高度,重新审视散落在各部门的涉残政策,分析差异点、找准结合点,整合行政资源、简化审批流程,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梳理当前涉残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痛点和堵点,及时修订相关政策条款,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助残扶残政策落到实处。

 

 

 

 

 

 

平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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