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2023)128号关于认定平湖市保障型蔬菜基地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11-06 16:23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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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蔬菜生产管理,保障蔬菜供应的基本稳定,根据《浙江省保障型蔬菜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浙农专发〔2012〕43号)精神,经镇街道初步认定,市农业农村局对符合保障型蔬菜基地建设标准的基地进行审核和抽查,现认定平湖市禾清源果蔬专业合作社等42个基地为平湖市保障型蔬菜基地(名单见附件)。

附件:平湖市保障型蔬菜基地名单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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