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2023)16号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贯彻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田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3-01 15:47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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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办),市农田建设中心: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田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浙农田发〔2023〕1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嘉政办发〔2022〕51号)等精神,扎实推进2023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中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投资对稳定农业农村经济的关键作用。结合平湖实际,现就贯彻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田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对标对表组织落实。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部署要求,围绕新建和改造提升两项高标准农田年度目标任务,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储备项目抓前期、新建项目抓开工、续建项目抓进度、完工项目抓验收,抢时间、抓进度、提效率、促规范,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实现当年项目当年完工,为打好粮食安全保卫战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自2月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农田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力争到5月中旬,2023年省级第一批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项目完工率达到100%,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完工验收率100%,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率达到100%;抢抓省级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政策利好机遇,主动出击、积极向上,争取2023年省级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计划扶持,全市确保1.5万亩、力争1.6万亩,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努力实现计划内项目开工率100%。

三、重点任务

(一)谋划储备一批项目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以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扎实开展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调查,全面摸清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度、坡度、基础设施现状等,加强套合分析,把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谋划到具体项目,建立项目库,合理确定年度实施计划,优先在粮功区内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牵头单位:市农田建设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

(二)开工建设一批项目

加快推进2023年省级第一批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各参建单位节后复工工作。全力推进2023年省级第三批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和审批工作,对标对照《嘉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技术规范》,2月底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编制,4月底前完成建设招投标工作,5月中旬前全面项目开工建设。新建类项目需达到嘉兴市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规范要求,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亩,各镇街道按市级预下达任务计划(详见附件)组织初步设计编制;改造提升类项目需达到《平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工程及嘉兴市制定的绿色农田示范工程规范要求,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元/亩,项目建设任务计划采取竞争性分配,各镇街道组织选好农田区块、谋好项目方案。(牵头单位:市农田建设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

(三)建设完工一批项目

抓住春季农田建设黄金期,不误农时,按照项目合同工期和关键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参建单位合理调度人员,科学配置机械设备和人力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建设。要紧抓隐蔽工程施工、单项工程验收等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实现对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动态控制,争取早完工,形成更多实物量。2022年平湖市钟埭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4月份完工。(责任单位:钟埭街道农业农村办)

(四)竣工验收一批项目

按照《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重点和组织方式,进一步压实验收主体责任,规范验收流程,抓住完工验收、县级初验、竣工验收三个环节,逐个梳理,找准问题症结,着力破解竣工验收中的堵点难点,集中攻坚突破,推进历年项目“动态清零”。确保2021年平湖市乍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月份通过嘉兴市级竣工验收并上图入库,2022年平湖市钟埭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月份通过完工验收。(责任单位:钟埭街道农业农村办、乍浦镇农业农村办)

四、整体安排

自2023年2月初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10日前)

市农田建设中心制定贯彻省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召开市、镇两级动员部署。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动员镇村两级和参建单位、项目区农业经营主体等,部署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2月11日至5月20日)

按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强化攻坚目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标对表对图,落实工作责任,抢抓机遇,抢占先机,全力以赴克难攻坚,确保“百日攻坚”行动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要加强“百日攻坚”行动成效总结,依托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推广项目建设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我为农民建良田”的浓厚氛围。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农田建设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农业、水利、自规等条线工作统筹协调,建立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推进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主动承担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项目实施的主动性。实行项目包干到领导、责任到人、进度到时间节点。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尽可能在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多建高标准农田。

(二)加强服务指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政策制度、建设标准等培训,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部门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和基层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比拼赛,聚焦农田建设管护重点内容组织开展项目区镇村人员全员培训。通过农业农村系统“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积极践行“田头工作法”,现场解题、聚力攻坚,做到干部到田头办公、问题在田头解决、成效在田头体现。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完善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要求,强化进度管控和质量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打造放心工程。要坚持建管并重,积极推行“田长制”,不断加强和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建后管护,使工程长久发挥效益。要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区为重点,积极推行以工代赈,引导鼓励社会主体和当地群众积极参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调度督导

建立“每周监测、半月调度、每月通报”机制,定期监测调度工程推进堵点和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组织互看互比互学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百日攻坚”行动将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月赛季比”考核,行动成效作为下一轮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3年平湖市高标准农田任务计划(预下达)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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