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73-6/2023-2248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常见问题六(公租房保障一票否决事项) |
||
|
||
问:哪些情况属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票否决”事项? 答:1.申请家庭为农业户籍; 2.申请家庭成员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超过30万元; 3.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出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4.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1辆以上非营运车辆,价值超出本市同期15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包括不动产登记、期房网签合同备案,含私有商业住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 6.申请家庭五年内有转让住房记录; 7.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婚未满五年; 8.申请家庭成员享受过农村征收安置政策、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公租房政策等住房优惠政策。 9.申请家庭成员办理出具过“未享受房改政策证明”或其他同类型证明。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