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平湖市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补助资金公示

  • 发布时间: 2024-11-05 17:04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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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农〔2023〕38号《关于印发平湖市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2023年度平湖市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补助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11月9日。

二、联系单位:平湖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573—85628699;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北路500号,邮编:314200。

三、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下拨资金。

详见附件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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