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颁发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4-12-02 11:03
  •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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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劳社培[2009]2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监管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42号)、《关于印发平湖市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办“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人社[2022]5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嘉兴美工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颁发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人应使用真实姓名、身份、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市行政中心一号楼518室;联系电话:0573-85060572。

附件:拟颁发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基本信息表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拟颁发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基本信息表

学校名称

举办者

办学地址

办学内容

嘉兴美工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李咸伟

平湖市当湖街道三港新村54幢三楼

家政服务员五级至四级、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五级至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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