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批后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03-27 15:33
  • 信息来源: 新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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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阅了解平湖市的城市规划。平湖市人民政府会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保存于平湖市人民政府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由于控规编制的时间不同会引起不同控规单元间的界线不完全重合,敬请谅解!

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平湖市人民政府所有。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公告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已于2024323日获平湖市人民政府(平政函〔202439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0573-85621915

通讯地址:平湖市新埭镇新南路398号

 

 

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2024327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范围:北至界河,南至善新公路,西至规划平兴公路,东至规划兴豪路,总面积约5.57 平方千米。

本次局部调整对原控规XD-06-27地块进行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指标调整一览表

调整前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代码

地块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上限(%)

绿地率下限(%)

建筑限高(M)

配建要求

备注

XD-06-27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W1

126538

≥1.5

60

10

50

 

 

调整后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代码

地块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上限(%)

绿地率下限(%)

建筑限高(M)

配建要求

备注

XD-06-27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W1

126538

≥1.5

65

1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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