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0573-PH-DS-04规划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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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独山港镇)人民政府申请对0573-PH-DS-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项目名称: 《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0573-PH-DS-04规划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四至范围:调整地块位于0573-PH-DS-04单元,含三处地块调整,地块一(040221地块)东至引港路,南至港城路,西至河道,北至居住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0公顷。地块二(040303/040304地块)东至盛港路,南至港城路,西至领港路,北至创业路,总用地面积为11.0公顷。地块三(040202地块)东至引港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凤舞路,北至港城路,总用地面积为4.19公顷。 申请修改内容: 地块一(040221地块)用地性质有商业用地(0901)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0901/0902); 地块二(040303/040304地块)将040304商业用地(0901)并入040303居住用地(070102); 地块三(040202地块)规划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40%。 附图: 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5日—2024年05月05日 联系电话:0573—85805626 联系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规划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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