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公示 |
||
|
||
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21号)、《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4〕32号)、《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浙经信投资〔2023〕182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项目符合条件。现对2024年第一批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5月16日-2023年5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向冏 0573-85060438,陆晓艳 0573-85620836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6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