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 发布时间: 2024-05-20 14:08
  • 信息来源: 新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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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埭镇人民政府申请对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做出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新埭镇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名称:《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二、四至范围:拟调整地块位于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范围北至界河,南至善新公路,西至规划一路,东至规划兴豪路。

三、申请调整内容:

1、北侧新开水系,根据水系和永农图斑调整道路、商住用地和农林用地;

2、原规划范围西侧开发边界纳入本次规划范围,调整水系线形,沿线地块相应调整;

3、调整合并原控规创业路北侧,新兴公路东侧地块,将地块调整为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将创业路北侧,吴泾路西侧地块调整为农林用地;

4、范围内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上限由50%调整为60%。

5、附图:

拟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拟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0日-2024年05月29日

邮政编码:314211

联系电话:0573-85621915

邮寄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新南路398号,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规划管理科(请在信封上标注“控规局调意见建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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