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平湖市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和复核单位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6-12 16:09
  •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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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1〕138号)规定,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场评审单位和复核单位(小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现场评审的单位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5月31日公布的《嘉兴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名单》中的单位。

服务价格:需提供一份详细的报价单。

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现场评审服务内容:在平湖市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按照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基本要求或实施指南)规定的内容,对申请三级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按要求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要求由1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2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时间不少于1天,服务费用以实际评审家数结算。

二、申报现场复核的单位和小组

(一)单位

1.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5月31日公布的《嘉兴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名单》中的单位。

(二)复核小组

1.三人成团,其中一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两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三人均具有三年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场评审经验。服务价格:需提供一份详细的报价单。

现场复核服务内容:在平湖市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诊断式检查指导,复核采用现场考评的方式,并按要求形成企业整改情况汇总表、《安全生产标准化复核情况报告》以及《风险隐患分析报告》,并指导企业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关工作。每天复核企业不得超过两家。

三、申报材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场评审(复核)单位申报表(附件1)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场复核小组申报表(附件2)、详细报价单。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小组自主申报,于2024年6月25日前向平湖市应急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平湖市应急管理局收到材料后,按照上述条件要求进行审核,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场评审单位和复核单位(小组)进行公布。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小组)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借用或挂靠资质,一经发现材料不属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2.已在我市完成报备登记。

3.申报单位(小组)不得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等材料;

(2)采取欺诈、胁迫、贿赂、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委托单位或者他人利益;

(3)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或者利用执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4)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评审报告、原始记录、证明等材料上签名;

(5)泄露业务单位的技术、商业等信息;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申报单位(小组)要按照实际条件申报相应评审行业类别。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黄峰,联系电话:85553170

附件1: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场评审(复核)单位申报表

附件2: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场复核小组申报表

平湖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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