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2024)64号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电鱼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办):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巩固我市“五水共治”治理成果,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社会生态和谐发展。根据《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严厉打击电鱼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电鱼非法捕捞行为,突出打击禁渔期(区)电鱼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行动,电鱼非法捕捞活动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属地管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维护全市河流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时间
2024年3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线索摸排,加强源头管控。开展涉嫌从事电捕人员大排查,将涉嫌电鱼或因电鱼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作为重点排查对象,掌握船只情况、活动规律等信息,加强源头管控。充分发动群众力量,积极提供电鱼非法捕捞线索。
(二)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对电鱼非法捕捞多发频发水域,特别是群众反映较多的水域,要充分发挥渔政部门水上巡查力量和公安部门属地管理巡防管控优势,加大执法巡查频度和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部门联动,构建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效,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强化与公安、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属地乡镇街道的案件会商和信息共享,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及时移交案件线索。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守法意识。要及时发布、推送保护渔业资源宣传标语、相关法律法规、打击电鱼非法捕捞工作进展等,广泛宣传电鱼危害性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积极意义,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配合,营造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经验。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加大和属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的联系,掌握赋权法事项的执法覆盖率和案件办理率,典型案例及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学习总结先进经验。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