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湖市鑫翼东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5亿元参股浙创投平湖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为准)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4-08-14 19:12
  •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市国资监管办)
  • 浏览次数:

经市基金管委会会议批准,平湖市鑫翼东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5亿元参股浙创投平湖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为准),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1.基金名称:平湖市浙创投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域:浙江省平湖市

4.基金规模:本只基金总规模5.01亿元,平湖市鑫翼东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资1.25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24.95%。

5.基金管理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基金经营期限:基金经营期限7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5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1次,每次1年)。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22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平湖市财政局陆晓艳。

联系电话:0573-85620836;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1105室;邮编:314200。

平湖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关于平湖市鑫翼东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5亿元参股浙创投平湖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为准)的公示.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