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申报流程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9-14 16:58 浏览次数:

补贴标准

依据《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省定)》(见附表),购置目录内的物品和材料方可补贴。按单件购置成交价格核定补贴,成交价高出指导价部分不予补贴。

60-7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50%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补贴60%。每户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一房屋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

补贴范围包括改造类物品和材料、其他类物品和材料。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详见附表目录的第一类),不低于购置总金额的15%(最低1000元),没达到标准的不予补贴。

此次适老化改造不含人工费用,改造所需的水泥、黄沙、涂料等辅助材料可以补贴。

申报流程

1.申请改造。

改造前,通过“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客户端,由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

按要求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地址及房产证(产权证、宅基地、廉租房、公租房等相关证明)、申请承诺书(附件2),其中房产所在地须为平湖市范围内。可由子女或社区工作人员代为申请。经市民政局予以备案,依托“浙里康养”数字化应用生成申购优惠码。

申请后“浙里康养”数字化应用生成申购优惠码(注意:申购优惠码有效期为10天,申购码失效后将无法申领补贴,每户老年人家庭最多只能申领两次)。

2.改造实施。

老年人家庭自行选择1家企业实施改造,委托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企业实施改造。承接改造的企业须具备适老化改造能力,且须配合老人家庭做好补贴申报等相关工作。

改造企业在施工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康养”-“助老工作”-“权限认证”—“适老化改造商户”入驻“浙里康养”平台,并向市民政局报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资质材料,并现场签订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乍浦镇辖区内施工的改造企业报送至乍浦镇人民政府。

3.申领补助。

在改造完成后,①老年人家庭:向民政部门申领补贴,通过申购优惠码上传以下材料:改造合同、购置物品材料清单(附件3)及发票、支付凭证、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等。发票开票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4年12月31日

改造企业:通过“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商户端,扫申购优惠码上传房屋适老化改造前照片及定位、改造的主要物品和材料照片、适老化改造后照片及定位。

每户老年人家庭只能申领补贴一次。

1.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省定).docx

2.申领补贴承诺书.docx

3.适老化改造企业承诺书.docx

4.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清单.docx

5.平湖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现场核查表.docx

6.关于《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省定)》指导价的说明.docx

浙里康养手机客户端二维码.png

△“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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