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平湖市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规模以上企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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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平湖市深化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3〕5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平湖市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规模以上企业)予以公布。 附件: 2023年度平湖市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规模以上企业) 平湖市“亩均论英雄”改革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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