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独山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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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文件精神,我镇已组织编制完成《平湖市独山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12月31日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法律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 平湖市独山港镇范围包括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镇域规划范围为独山港镇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面积96.90平方千米,包含12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其中3个村内社区在本次规划中并入所在行政村)。镇区范围包括行政辖区内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及其相关控制区域,面积38.31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三、目标定位 独山港镇目标发展成为“海河联运的综合港口、连沪临港的产业新区、现代生态的滨海港城”。 四、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 落实传导上位规划对街道、镇的主体功能定位要求,独山港镇依托良好港口和开发基础,随着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潜力较大,作为城市化潜力地区。 五、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独山港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0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59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14平方千米。 六、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独山港镇构建“一主两副、四轴五片多点”的国土空间格局。一主两副:港城综合服务核、全塘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周圩集镇服务中心;四轴:东西向沿3条主要干道拉开城镇建设基础框架,南北向以港城新区中轴为未来城镇建设主要轴线;五片:包括港城新区组团、全塘组团和周圩组团3个城镇生活组团,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组团和临港产业组团2个产业组团。多点:依托行政村构成的城乡一体新社区。 七、规划用地结构和用途分区 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各项规划约束性指标,优先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满足生态保护需求,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空间。独山港镇国土空间共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其他保护利用区几类用途分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化研究,强化临沪临港优势,统筹布局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 八、支撑保障体系和国土空间安全 提升完善独山港镇公共服务品质,形成“一主两副”的城镇服务中心体系,其中临港新城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独山港未来城市核心,全塘综合服务中心与周圩综合服务中心作为片区服务中心。建成布局完善、结构优化、衔接高效、服务高质的嘉兴市一流港口集疏运体系;构建“三横四纵”主通道和 “一横五纵”次通道的道路系统;打造海河联运、公铁水联运配合的航运体系。强化韧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韧性防灾减灾体系,科学规划防洪排涝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地震防治、市防疫工程。建设绿色完善基础设施体系,统筹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环卫工程建设。 九、生态景观和历史文化 构建“镇级公园-片区级公园”的公园体系,鼓励利用滨河绿地打造休闲游憩空间,利用街角空地建设口袋公园,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保护市级传统村落韩家庙村漾浦楼村;保护平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兼顾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保护开发利用,拓展文化内涵,活化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完善的空间展示体系。 十、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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