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 发布时间: 2025-01-27 08:46
  •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文件精神,我市已组织编制完成《平湖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12月31日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法律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

平湖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当湖街道、钟埭街道、曹桥街道和林埭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面积111.56平方千米。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包括当湖街道、钟埭街道、曹桥街道和林埭镇行政辖区全部范围,面积198.42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三、目标定位

平湖市中心城区打造成为“与沪融合先行示范区、创新创业智造活力区、诗画人文水乡样板区”。

四、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

落实传导上位规划对街道、镇的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当湖街道为城镇化优势地区,钟埭街道为城镇化优势地区,曹桥街道为城镇化潜力地区,林埭镇为农产品主产区。

五、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平湖市中心城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1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77万亩。

六、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中心城区作为市域核心城镇承载空间,通过“东进、南拓、西联、北融、中优”的策略,形成“双核四点”核心引擎,强化走廊集聚效应,链接区域发展核心。通过南北向城市发展轴脉的走廊集聚效应,将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中心、老城的生活服务核心、南市新区行政办公中心、高铁商务中心等片区串联起来。

七、规划用地结构和用途分区

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各项规划约束性指标,优先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满足生态保护需求,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空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共划分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其他保护利用区几类用途分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化研究,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统筹布局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

八、支撑保障体系和国土空间安全

提升完善中心城区公共服务品质,构建“2+4+N”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构建便捷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规划联接沪杭的沪乍杭铁路交通,落实嘉兴市域轨道建设要求,规划“八横六纵”的主干路网。强化韧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韧性防灾减灾体系,科学规划防洪排涝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地震防治、市防疫工程。建设绿色完善基础设施体系,统筹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环卫工程建设。

九、生态景观和历史文化

彰显中心城区城市特色景观风貌,构建“公园营城、5A品质、双环绕城、九龙戏珠”的总体景观风貌结构。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保护南河头历史文化街区和南混堂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建筑特色,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兼顾物质和非物质保护开发利用,拓展文化内涵,活化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完善的空间展示体系。

十、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