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2025年1月5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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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监测预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改善,符合解除黄色预警条件。根据《解除嘉兴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嘉重污染指令〔2025〕3号),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5年1月6日18时起,解除2025年1月5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市级黄色预警。
平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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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2025年1月5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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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监测预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改善,符合解除黄色预警条件。根据《解除嘉兴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嘉重污染指令〔2025〕3号),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5年1月6日18时起,解除2025年1月5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市级黄色预警。
平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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