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103/2025-239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乍浦镇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5-11-28

《乍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精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

三、起草过程

2025年7月,听取各部门意见并起草《乍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5年7月29日-8月27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5年1120日,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5年1128日,经镇长办公会议通过。

2025年11月28日经镇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正式印发公布。

主要内容

继续有效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施行日期

文件施行日期是2025年11月28日。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3-855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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