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嘉兴凯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吸塑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01省道前进段126号2幢1层二区和4层二区 | 嘉兴凯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拟购置负压带裁切吸塑机、粉碎机、空压机等主要及辅助设备合计15台(套),形成年产1000吨吸塑包装制品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吸塑成型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破碎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纳管。 固废:废边角料、废次品、废旧包装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年产1000兆瓦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5G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湖市曹桥街道九场公路7号 | 浙江宏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宏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165.70总投资万元,整体搬迁至平湖市曹桥街道九场公路7号进行扩建,项目购置5G智能生产线、无损激光划片机、串焊机、排版机、层压机、汇流条焊接机、自动封边机等生产及辅助附属设施,形成年产1000兆瓦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颗粒物(以锡及其化合物表征)、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废水排放口管理办法〉的通知》(平环保[2015]76号)文件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放口。 3、固废:一般废包装物、废电池片、边角料(含EVA和背板)、废次品、废抹布一般固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包装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桶和废润滑油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活性炭设施应加入嘉兴市监管平台,废活性炭建议选择活性炭再生中心提供的“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处置方式。 4、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3 | 浙江天原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医用PVC薄膜项目 | 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凯路1602号 | 浙江天原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 总投资投资600万元,新增流延制膜工艺设备,形成年产1800吨医用PVC薄膜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排水系统严格采用污、废分流,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 3、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导热油、机油及导热油空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活性炭设施应加入嘉兴市监管平台,废活性炭建议选择活性炭再生中心提供的“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处置方式。废包装材料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4、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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