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后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04-21 13:34
  • 信息来源: 新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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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阅了解平湖市的城市规划。平湖市人民政府会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保存于平湖市人民政府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由于控规编制的时间不同会引起不同控规单元间的界线不完全重合,敬请谅解!

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平湖市人民政府所有。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批后公告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已于2024年4月17日获平湖市人民政府(平政函〔2025〕47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0573-85621915

通讯地址:平湖市新埭镇新南路398号

 

 

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调整后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一期启动区范围:北至界河,南至善新公路,西至规划一路,东至规划兴豪路,总面积约6.19平方公里。

 

调整前

调整后

图片01.png

图片02.png 


指标调整一览表

调整前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

代码

地块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下限

容积率

上限

建筑密度

上限(%)

绿地率

下限(%)

建筑限高

(米)

备注

XD-06-27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W1

126538

1.5

65

10

50

XD-08-04

科研用地

A35

29355

4.0

45

60

 

调整后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

代码

地块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下限

容积率

上限

建筑密度

上限(%)

绿地率

下限(%)

建筑限高

(米)

备注

XD-06-27

一类/二类工业用地

100101/100102

126538

1.5

4.0

60

10

60

XD-08-04

一类工业用地

100101

29355

1.5

4.0

60

1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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