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第十三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赛事承办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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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平湖市第十三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赛事承办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采购人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一、采购单位: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采购内容:分别采购平湖市第十三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青少年组小学生足球比赛、田径苗子比赛、中学生足球比赛,共计3个子项目,均单独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采购方式及最高限价: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采购,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具有体育赛事策划或体育竞赛组织等相关资质。 五、有关要求: 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单位于2025年4月11日17:00前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逾期不受理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将在一定时间内发送采购通知书,请根据采购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3-85631775;邮箱:524917436@qq.com。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380号
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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