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建设用地项目批前公示 |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等有关规定,经意向用地者申请,下列地块拟以协议出让、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协议出让公示有效期为5天,划拨公示有效期为10天,如有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届满我局将依法办理供地手续,并报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审批。 | 特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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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85631722 85825591 |
|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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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15日 |
| 拟供地项目用地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意向用地单位 | 土地坐落 | 供地方式 | 用途 | 单价 元/平方米 | 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 1 | 平湖市强晟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 广陈镇广兴南苑北侧 | 划拨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 | / | 0.4925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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