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300X/2025-1949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当街〔2025〕3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FPHD99A-2025-0004
- 发布机构:
- 当湖街道办事处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关于印发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提升涉企执法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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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公司、社区: 现将《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提升涉企执法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当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30日 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提升涉企执法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平湖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平政办发〔2025〕12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高综合监管质效,高标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社会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结合当湖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化、规范化、服务化”原则,紧扣“执法少扰企、服务不缺位”理念,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推动涉企行政检查从“多头分散”向“综合协同”转变,推动监管方式从“重检查”向“优服务”转变,强化数字赋能全程闭环,着力减少对企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全力提升对企执法服务工作的质效,形成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协同高效的执法服务体系,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当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服务新体系 1.主体资格与清单管理。依法确认涉企行政服务主体资格(2025年3月底前明确服务主体名录),全面梳理涉企服务事项,剔除重复、非必要项目,形成标准化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示,重点规范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高频执法领域,确保事项合法、边界清晰。 2.计划统筹与频次管控。街道统筹确定服务清单和服务时间,梳理形成街道企业服务计划,推行多部门“一次性”上门服务,探索运用远程服务,少扰企、不扰企,实现“一次性上门、多领域覆盖”。 (二)创新服务新模式 1.非现场服务。全面推行“科技创新服务”,利用现有视联网场景和微信、钉钉、无人机等工具,实现对企远程服务、连线服务、低空服务。 2.定制化服务。分行业制定企业自查清单,根据企业日常管理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清单,政企双向邀约确定服务计划,适时开展单部门服务或多部门联动服务,实现对企服务个性化、精准化、高效化。 3.前瞻式服务。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预先在企业投产之前便主动介入提前服务,实现对企事中监管执法向事前前瞻服务的新跨越。 (三)优化服务新机制 1.主体自查清单制。为助力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减少扰企检查,分行业制定企业自查清单,企业可对照自查清单进行自主体检。对存在的困惑,企业可通过商会、平服365企业之家等平台主动邀约,街道推行“执法服务日”制度,对申请邀约的企业进行上门服务,为其答疑解惑。 2.部门保障联动制。除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或企业主动邀约外,平时不主动安排入企检查服务。统筹安排多部门联合开展跨领域服务保障,整合服务清单、优化服务路径,实现“一次入企、多事联合解决”。 3.服务双向邀约制。在每月1-20日“企业自查日”基础上,推行“执法服务日”双向邀约机制,通过部门预约上门服务和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邀约的形式提供服务保障,提高企业灵活性和自主性。通过精准服务,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自身管理能力。 4.企业参与互动制。在政府部门对单一企业开展帮扶服务的同时,邀请其他同类企业自愿观摩学习,加强了企业间的交流,实现从点对点服务向点对面辐射,营造互学互比、取长补短的良好氛围。 5.政企共治会商制。充分发挥商会企业和政府部门的纽带作用,定期召开执法会商,倾听企业诉求,疏通服务堵点,调整服务重点,加强企业联动,实现政企共建共治新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全域部署阶段(2025年4-5月) 围绕服务目标,聚焦提升企业满意度和优化营商环境,明确以辖区内服务业、工地、餐饮、工贸四类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全面梳理涵盖政策咨询、业务指导、问题排查等内容的《企业服务清单》并予公布。利用街道官方网站、公众号、企业座谈会、宣传栏等线上线下渠道,发放《企业自查清单指引手册》,广泛宣传服务内容、工作目标及相关政策。同时,及时组织召开政策解读会议,确保相关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背景与预期效益,提高企业知晓度与参与积极性。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5年6-9月) 针对服务业、工地、餐饮、工贸四类重点领域,整合职能部门资源,组建联合服务小组,制定详细服务计划,坚持做到一次性入企、全面化服务、多方面指导;同时,建立问题反馈与整改跟踪机制,确保涉及问题切实得到有效解决。 (三)长效巩固阶段(2025年10月起) 结合前期服务成效,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重点对经营规范、信用良好、积极配合的企业给予执法便利与服务倾斜。同时,紧密衔接全市“集中检查日”“企业无扰日”等制度,明确后续服务重点,持续优化服务质量,形成长效服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涉企执法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作,既明确责任分工,又强化工作合力,确保问题及时解决、措施落地见效。 (二)注重能力建设。要开展“执法服务日”专题培训,提升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增强服务能力,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定期评估优化。要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优化工作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企业满意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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