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亿枚RFID电子标签及2亿份其它印刷制品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工业园区秦沙路118号内 | 法顿印刷(浙江)有限公司 | 法顿印刷(浙江)有限公司拟投资3300万元,租用平湖市新仓砖瓦有限公司5578平方米闲置厂房,购置胶印机、CTP制版机、对裱机、喷码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亿枚RFID电子标签及2亿份其它印刷制品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通过电加热低温蒸馏器蒸馏,冷凝水回用于设备清洗,浓缩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达标。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加强管理。 | 2 | 零增土地年新增15000吨热固性增强塑料复合材料及原厂区技术改造项目 | 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集港路619号 | 浙江律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主要从事玻璃钢复合材料的生产及销售。现有年产2万吨玻璃纤维增强片状复合材料(SMC)生产线2条、年产1万吨玻璃纤维增强团状复合材料(BMC)生产线1条,热固性增强塑料复合材料总产能为3万吨。随着业务量不断攀升,为了满足中国及周边市场的需求,企业拟总投资425万美元,在现有乙类生产车间内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新增热固性增强塑料复合材料(SMC)产能为1.5万吨。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1、生产线投料、备料、分散机废气:接入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工艺为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2、工艺废气(阻聚剂调配废气、树脂混配废气、糊料配制废气、SMC涂布废气等)、检测废气(生产线)、清洗间废气:分别收集后一并接入沸石分子筛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3、新增储罐的呼吸废气:接入生产线投料、备料、分散机废气配套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标准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厂区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初期雨水一并纳管进入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纳管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排放间接限值及标准修改单要求。 固废:一般废包装物、边角料、废次品、收集粉尘、废PVC膜等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固废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产品糊料、废清洗液、危险品废包装物、废PVC软管、废机油、废手套和抹布、废滤袋、废沸石分子筛、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各项固废均妥善处置。 噪声:采用建筑隔声、减振降噪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项目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 3 | 年产各类电机148.5万台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金穗路269号(平湖新仓智慧谷两创中心东南侧厂房) | 艾华(浙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拟租用平湖鼎盛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用于生产、研发。租赁厂房面积10097.2平方米。项目拟购置转子动平衡机、轴承压装机、自动化组装线、绕线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各类电机148.5万台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浸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于屋顶高空排放,危废间废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于屋顶高空排放 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氨氮的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就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不对周边地表水排放 对设备配置的电动机座基进行减震,并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平时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建设一般固废仓库和危险固废仓库,其中一般固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次品及废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全部经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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