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06-23 08:30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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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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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诚工科汽车系统(平湖)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套汽车底盘零部件迁扩建项目

浙江省平湖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凯路北侧、福善公路东侧

精诚工科汽车系统(平湖)有限公司

新建精工车间,配备焊接线、装配线主要生产设备,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6万套汽车底盘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除尘后排放;

2、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墙体隔声;风机、空压机设置隔声、消声装置,安装减振垫;

4、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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