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平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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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平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2025年,我市开展了第四批平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市非遗专家委员会评审,共评选出第四批平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名,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6日起到6月19日止(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444室。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61226 特此公示。 附件: 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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