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07-03 08:30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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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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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套EPB齿轮箱组件、350万套ABS/ESC/ONEBOX电磁阀控制零部件建设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兴工路2611号3幢1层

虹鋆传动(平湖)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6035万元,购置数控加工中心、数控放电机、数控线切割、注塑机等设备,形成年产200万套EPB齿轮箱组件、350万套ABS/ESC/ONEBOX电磁阀控制零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达产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0300万元,利税305万元。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本项目要求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接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注塑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DA001),其余环保措施按照环评要求落实。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要求企业做好车间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

固废:要求本项目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仓库和危险固废仓库,其中一般固废收集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全部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外运处理,要求企业按危废要求转运、贮存、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应计划申报和台账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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