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7月1日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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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7月1日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公告
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5年7月1日已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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