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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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提升城区声环境质量,我局组织对原政策《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53号)进行修订,现形成《平湖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3173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2025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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