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平湖市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规模以上企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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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 号)、《平湖市深化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3〕54 号)的有关要求,现将 2024 年度平湖市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规模以上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如有异议,请与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科联系。 联系电话:85060410。地址:市行政中心 1 号楼 410 办公室 附件:2024 年度平湖市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规模以上企业) 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 年 8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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