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市监罚告〔2025〕365号)送达公告(邓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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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志国(身份证号码:51**************39): 本局于 2025年07月25日对你涉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行为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市监罚告〔2025〕365号)。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见附件)的内容予以公告。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市监罚告〔2025〕36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伟、费佳 联系电话:0573-85621327 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246号 特此公告。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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