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08-04 14:46
  •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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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嘉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实施细则》(嘉医保〔2021〕62号)文件要求,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联合审查、现场综合评估等程序,拟新增3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84日至2025年8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平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规定进行服务协议签订

联系电话:0573-85631779

 

附件: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

 

平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584

 

 

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

序号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机构类型

营业场所具体地址

1

嘉兴市港区美伢依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医疗机构

浙江省嘉兴市港区建港路541号一楼、二楼

2

杭州口腔医院集团平湖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医疗机构

平湖市当湖街道广玉楼1幢301室、401室

3

平湖市福兴大药房(个人独资)

零售药店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167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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