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63X/2025-2388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平人社〔2025〕5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FPHD13-2025-0004
  • 发布机构:
  • 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9-22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9-29 09:09
  •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 浏览次数:


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各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精神,我局对2025年6月30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我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2件,经清理,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决定宣布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清理结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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