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3122/2025-2380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仓政〔2025〕8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FPHD99E-2025-0001
- 发布机构:
- 新仓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9-04
新仓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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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部门、镇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新仓镇人民政府对2025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镇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镇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有效的7件。对此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2件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并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2.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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