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482002563050C/2025-10104245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林政〔2025〕7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FPHD99H-2025-0001
- 发布机构:
- 平湖市林埭镇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
- 2025-11-14
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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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对2025年6月30日前由林埭镇人民政府印发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镇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有效的4件,拟修改的1件,废止或失效的4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拟修改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废止或失效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林埭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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