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94-7/2025-2386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平自然资规发〔2025〕1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FPHD63-2025-0001
- 发布机构:
-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土地,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9-25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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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局政策法规科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对2025年7月31日前由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主要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件); 二、对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规定的事项、任务已完成,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决定予以宣布失效(1件); 三、对继续适用部分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2件)。 本通知自2025年9月25日起施行。 附件: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5日
附件: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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