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48258037872XE/2026-10105178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平湖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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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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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见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强化法治学习。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确保党的创新理论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全年参与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学法研讨20余次。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深化主动公开,聚焦重点领域与民生关切,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民生实事项目进展、环境保护等领域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其他政策文件12件,按时编发《平湖市人民政府公报》(2025年共6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形式,全年共发布93条政策解读。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在政府网站完善了“共同富裕”“助企纾困”“养老服务”等民生服务专题。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9件,按照《条例》办结16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6件。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7件,其中6件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 三是推进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按照省市各项指引及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引导8家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完成执法主体公示,全年协助完成现场检查2家、日常检查2家。依托“数智金融平台”等非现场监管系统,按月监测分析辖内机构的经营情况、风险情况等,根据相关条例指引提出问题建议、抓好整改督促。 四是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教,通过投放电子宣教素材、开展线下宣教活动等形式,营造全民防非拒非的良好氛围。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明确平湖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每月做好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加强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排查处置,全年开展防非打非联合排查6轮,对11条重点线索分类别进行联合处置。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学习成果转化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推进工作方法不多,破解工作难题不够。二是金融监管力量不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人员紧张、执法力量薄弱,对标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任务和防非打非的现实需求存在差距。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立足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维,有效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加强办公室法治教育,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履职。坚持把法治思维贯彻落实到办公室各项工作中,监督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等政府办公室法治工作关键环节依法依规进行。 三是坚持守牢底线。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守责任担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市政府办公室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在办公室工作中的基础性、规范性和保障性作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坚持利用党组会议、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提高理论水平。组织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准确掌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学以致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办公室工作的能力。 二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严守信息发布“安全线”与“标准线”,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与准确性;定期对已公开信息开展自查,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规范依申请答复,完善工作流程,强化标准答复模板应用和案例指导,加强受理前沟通服务,切实提升答复合法性、规范性和群众满意度。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推进公开栏目规范化,着力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构建“网站+新媒体”的政务公开矩阵,通过多渠道提高服务效能与公众触达率。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从源头上健全工作机制。 三是持续做好地方金融组织分类监管。推动“失联”“空壳”机构、非正常经营机构等注销或转型,净化地方金融市场环境。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合规审慎经营、落实监管新规;组织其开展风险排查与处置工作,分批实施专项核查,规范稳健运行。 四是着力强化非法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围绕市场主体、账户资金、基层网络等维度,加强非法金融风险源头防控。聚焦养老、文旅、房地产等关键行业和消费返利、RWA、虚拟货币等领域,深入摸排和研判处置风险。强化市(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健全金融风险联防联控体系,持续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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