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z/2019-198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市金融办、市外事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8-09
《关于调整市域内城乡公交票价和实施城市公交换乘优惠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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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调整市域内城乡公交票价和实施城市公交换乘优惠的通知》(以下简称“本通知”)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降低群众出行成本,倡导绿色出行,缓解城市拥堵,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域内城乡公交票价和实施城市公交换乘优惠。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市域内城乡公交票价 市域内城乡公交票价由原来的梯级多票制调整为全程一票制,即基准票价2元。票价调整后,乘车支付标准为:现金支付按基准票价2元收费;普通公交IC卡刷卡按1元收费;60-69周岁老年公交IC卡刷卡按0.5元收费;70周岁以上敬老公交IC卡、爱心卡免费。 (二)实施城市公交换乘优惠 乘坐城市公交的市民在1小时内换乘其他城市公交线路的,可享受一次换乘优惠,普通公交IC卡优惠0.5元,老年卡无换乘优惠。 (三)调整相关配套措施 1.嘉善南站高铁专线按原定票价执行,暂不作调整。 2.实行城乡公交一票制和城市公交换乘优惠后,对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运营管理考核奖励政策相应调整为:以2018年公交票款收入为基数,当年度不超过2018年基数的,以2018年为奖励基数,超过的按实际票款收入为奖励基数。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9月8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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