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z/2020-135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0-10-09

《关于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10-13 17:12 信息来源: 市府办(市金融办、市外事办) 浏览次数: 查看原文 查看图解


现将《关于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的实施意见》制定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构建更高能级制造业产业体系,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20〕6号),现就全市加快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二、工作重点

(一)分离发展科技服务业

针对开展检验检测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务的行业龙头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检测、研发等业务,组建运行独立、面向社会的检测、研发服务企业,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和技术领先优势,促进科技研究和成果应用转化。达到奖励标准的,给予资金扶持。

(二)分离发展商贸服务业

针对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精通国际贸易业务、具有较强品牌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国际贸易等业务,引导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贸易和营销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及其他辅料,集中进行产品销售,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销售公司、贸易公司、国内外知名的品牌经销(代理)商等贸易企业。达到奖励标准的,给予资金扶持。

(三)分离发展商务服务业

1.针对配套能力较强、管理水平高的大企业,分离发展售后服务、安装服务、物业管理、后勤保障等配套服务,成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在做好原工业企业业务的基础上,面向全社会,拓宽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对象。达到奖励标准的,给予资金扶持。

2.针对设计策划等功能完备、具有较强对外服务能力的大企业,分离发展设计、咨询、策划、广告、工业创意等服务,打造高附加值、高层次的设计策划咨询服务企业。达到奖励标准的,给予资金扶持。

(四)分离发展物流运输业

针对基础条件好、具有较强仓储、运输等能力的工业企业,分离发展物流业务,设立独立核算的物流运输公司,整合重组社会资源,形成管理科学的现代物流企业,并保障企业自身物流服务,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承接社会业务。达到奖励标准的,给予资金扶持。

(五)分离发展数字服务业

针对为制造企业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的工业企业,分离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平台业务,打造促进制造生产工艺、运营管理决策和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优化的工业互联网企业。达到奖励标准的,给予资金扶持。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573-85630508、856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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