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关于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的实施意见


为构建更高能级制造业产业体系,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20〕6号),现就全市加快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总目标,剥离非核心但具有相当比较优势的服务环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细化专业分工,促进企业走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着力优化我市产业结构,促进地方财力可持续增长,实现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突破。

二、工作重点

(一)分离发展科技服务业

针对开展检验检测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务的行业龙头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检测、研发等业务,组建运行独立、面向社会的检测、研发服务企业,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和技术领先优势,促进科技研究和成果应用转化。

(二)分离发展商贸服务业

针对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精通国际贸易业务、具有较强品牌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国际贸易等业务,引导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贸易和营销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及其他辅料,集中进行产品销售,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销售公司、贸易公司、国内外知名的品牌经销(代理)商等贸易企业。

(三)分离发展商务服务业

1.针对配套能力较强、管理水平高的大企业,分离发展售后服务、安装服务、物业管理、后勤保障等配套服务,成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在做好原工业企业业务的基础上,面向全社会,拓宽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对象。

2.针对设计策划等功能完备、具有较强对外服务能力的大企业,分离发展设计、咨询、策划、广告、工业创意等服务,打造高附加值、高层次的设计策划咨询服务企业。

(四)分离发展物流运输业

针对基础条件好、具有较强仓储、运输等能力的工业企业,分离发展物流业务,设立独立核算的物流运输公司,整合重组社会资源,形成管理科学的现代物流企业,并保障企业自身物流服务,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承接社会业务。

(五)分离发展数字服务业

针对为制造企业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的工业企业,分离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平台业务,打造促进制造生产工艺、运营管理决策和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优化的工业互联网企业。

三、政策支持

(一)鼓励企业开展主辅分离。鼓励制造业企业将物流运输、科技服务、批零贸易等非主营业务分离,对分离出的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其中批发类企业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对上述企业,从次年起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超过15%的,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连续奖励最高3年。

(二)鼓励企业升规(限)纳统。对分离出的服务业企业首次列入规(限)上服务业统计的,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分离出首次纳统的批发零售企业,根据升限上当年企业综合贡献情况给予两年80%的奖励。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零售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销售额(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年增速分别达到10%、20%以上,经认定,根据企业综合贡献情况,分别给予50%、80%的奖励。对分离出首次纳统的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企业,根据升规上当年企业综合贡献情况给予三年80%的奖励。对库内企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幅分别达到10%、20%、30%以上,经认定,根据企业第二年综合贡献情况,分别给予50%、60%、80%的奖励。

(三)鼓励开展公共服务。分离出的企业,为我市企业提供信息经济服务、智能制造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工业设计(包括ODM)、研发设计、管理咨询等生产性公共服务的,三年内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的奖励。分离出的企业新认定为嘉兴市级、省级、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分离出首次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类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的奖励。分离出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发展工业电商。鼓励制造业企业将电子商务业务分离,设立电子商务独立法人机构,对电子商务企业年度网络开票销售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五)鼓励发展工业设计。分离出的企业,被评为国家、省和嘉兴市工业设计单位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3万元的奖励。企业与工业设计机构开展设计外包、定制设计等业务的,给予当年实际交易额30%、最高5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国家级服务型制造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六)鼓励物流企业分离。对分离出的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以纳税申报营业收入为准)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评定为3A级、4A级、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七)鼓励发展工业互联网。分离出的企业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名单的,本地用户首次突破50家、100家、300家时,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离出的企业,建设的服装、箱包、汽车及零部件、五金机械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对行业级平台、企业级平台分别给予平台建设投资的30%,最高3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上述奖励政策起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经信局(数字经济局)、财政局、商务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和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主辅分离工作专班,研究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各相关事宜。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统计局做好政策宣讲和新设立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工作,指导企业升规(限)纳统;经信局(数字经济局)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做好主辅分离工作;各镇街道负责排摸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企业主辅分离工作;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做好主辅分离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二)强化服务指导

通过举办培训班、宣传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企业开展主辅分离,针对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及时解决企业在主辅分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平稳过渡、持续发展。

(三)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主辅分离成效,报道主辅分离政策举措,选树工作典型等方式,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推进氛围。

五、施行时间

本意见自2020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平政办发(2020)56号【关于印发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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