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25261507/2020-1925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新埭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28

关于《新埭镇农民自建房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自然村落保留点、农民新社区内(以下简称点内)农民自建房的建房标准,确保点内风貌管控到位、建筑施工标准统一、邻里关系和睦。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共包括三个章节。

第一章明确建房的前置审批程序。

第二章明确宅新埭镇自建房的相关细节标准及建房关键节点程序。

第三章明确验收阶段的节点程序。

四、适用范围及标准

在新埭镇镇域范围内的所有农民自建房。

五、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本实施意见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六、名词解释

农民新社区:经过统一规划,按照统一要求,的农民自建房集聚社区。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新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3-856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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