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钟埭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75号) 和《平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45 号) 等规定精神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 前期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由钟埭街道办事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一、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件);

二、对制定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有所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导致实际内 容有所改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修改(1件);

三、对继续适用(部分适用) 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有效(部分有效) 或暂时保留(4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决定自 2021 年 11月 10 日起施行。

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平湖市钟埭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6日




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 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清理结果

备注

1

《关于印发平湖市钟埭街道推进工业强街道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钟街〔2020〕53号

拟修改

平政发〔2019〕108号文件停止执行

2

关于印发《2019年度经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钟街〔2019〕1号

失效

适用期已过

3

《关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的搬迁补偿政策处理指导意见的文件》

钟街〔2019〕9号

有效


4

《钟埭街道农房协议提前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钟街〔2018〕76号

有效


5

关于印发《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孵化创业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平经管〔2018〕96号

有效


6

关于印发《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平经管〔2018〕167号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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