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z/2021-199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12

《平湖市深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8-2020年,我市实施了深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助推城乡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舌尖安全守护项目列入2021年平湖11件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其中明确今年新建规范化家宴中心8家,实现家宴中心阳光厨房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深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的深化和推进。


二、制定依据

我市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浙食药监规〔2014〕12号)、嘉兴市《关于推进农村家宴转型提升的指导意见》(嘉食药安委办〔2020〕1号)的要求以及民生实事工作安排,在充分总结《平湖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平政办发〔2018〕52号)推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三、起草过程

文件2021年2月开始由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向市府办报请立项通过后牵头起草工作。

2021年3月1日至3月5日,面向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等6个相关部门(单位)和8个镇街道征求意见,收到商务局的意见建议1条,已协商一致并采纳该意见建议。

2021年4月30日至5月8日将草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2021年5月19日由本机关法制机构开展合法性审查,没有意见。

2021年5月24日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提请市政府制定发布。

2021年5月28日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起草部门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集体审议。

2021年7月5日经市十五届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平湖市深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共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施行时间5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实施农村集体聚餐保障工程,打造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社会化参与、制度化落实、文明化倡导的“五位一体”星级家宴服务中心,加快农村家宴“三化”转型提升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农村集体聚餐保障水平。全市每年培训家宴厨师500人次,建设规范化家宴服务中心(含家宴放心厨房,下同)8-10个,三年累计建设24-30个规范化家宴服务中心,实现对有配套硬件条件的农村集聚小区和行政村全覆盖,培育家宴预订、食材配送、厨师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家宴产业化团队不少于6家。

(二)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家宴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根据已制定的《平湖市农村家宴服务中心(放心厨房)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标准》,因地制宜,科学选址,统筹推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新建、迁建、改造提升一批规范化家宴服务中心。同时督促各家宴服务中心完善配套设施和软件管理,全面推广“阳光厨房”。

二是实施农村家宴厨师规范化管理。家宴厨师须参加年度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引导家宴厨师办理营业执照,并向属地镇街道备案登记。加强各镇街道乡厨协会(分会)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服务规范,开展规范化服务培训和信用评价。建立农村家宴厨师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红灰黑榜制度,不断优化结构。

三是鼓励农村家宴产业社会化参与。在确保家宴服务中心场所租用公益性的前提下,加强家宴服务产业化团队的培育和引入,让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牵动作用的企业参与农村家宴服务,建立一批家宴预订、套餐选购、食材配送、厨师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家宴服务团队,做大做强农村家宴产业。

四是确保家宴服务中心长效管理制度化落实。全面强化家宴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文明餐桌等环节的日常管理,有效实施家宴服务中心规范运营管理制度,强化建成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保障聚餐食品安全,并将农村家宴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情况纳入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等考核。

五是推动农村家宴举办文明化倡导。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强化餐饮节约,引导适度消费,弘扬“厉行勤俭节约、抵制铺张浪费”的新风尚,树立健康文明的礼俗新风。

(三)补助政策

补助金额较前三年行动计划比,略有下调。对投资新建或改造提升的规范化农村家宴服务中心,根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和装修工程支出给予适当补助,按A、B、C三级分别给予60%、50%、40%最高不超过3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补助,由市、镇街道财政各半承担。每年按时通过验收并签署规范运营管理协议后,发放80%的补助资金,规范运营2年后再发放剩余20%补助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规范化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市场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对于社会资本建设的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可由镇街道审核推荐后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本文件规范了农村家宴中心场所硬件建设和管理要求,以及农村家宴厨师的资质要求和基本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平湖市范围内农村家宴中心服务建设和管理,以及平湖市内农村家宴厨师提供的家宴加工制作服务等。


六、新旧政策对比

(一)工作目标有所调整

工作目标由构建硬件达标、厨师准入、服务规范、明厨亮灶、餐具消毒、保险保障“六要素联动”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变更为建设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社会化参与、制度化落实、文明化倡导的“五位一体”星级家宴服务中心,加快农村家宴“三化”转型提升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农村集体聚餐保障水平

(二)补助政策略有下调

补助金额较前三年行动计划比,略有下调。对投资新建或改造提升的规范化农村家宴服务中心,根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和装修工程支出给予适当补助,从按A、B、C三级分别给予70%、60%、50%最高不超过35万元、30万元、25万元的补助,下调至按A、B、C三级分别给予60%、50%、40%最高不超过3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补助,由市、镇街道财政各半承担。


七、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1年7月12日,施行日期是2021年8月12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八、术语释义

(一)农村家宴

即农村集体聚餐,农村地区在非经营性场所聘请农村家宴厨师举办的红白喜事或传统节庆等各种活动所设宴席。

(二)农村家宴中心

由政府引导,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满足农村家宴而设立的配备规范化厨房的、综合性、非营利性的服务场所。

(三)农村家宴厨师

已取得相应资质,为农村家宴举办者承办各类宴席的厨师。


九、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73-8563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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