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服务业“兴平工程”企业评选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是发展现状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业结构。当前,我市服务业规(限)上企业数、营收亿元以上企业偏少,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偏低,生活性服务业项目有待进一步集聚,服务业规模、质量和结构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发展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功能。“十四五”时期,长三角一体化加速推进,沪平盐城际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将改变区域发展格局,经济发展将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需要服务业特别是科技、信息、商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提供配套。以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为核心的“兴平工程”实施正当其时,在此基础上,对服务业“兴平工程”企业评选办法一并起草,作为对《平湖市服务业“兴平工程”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补充。


二、制定依据

1.《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20〕6号);

2.《平湖市服务业“兴平工程”实施意见(2021-2025年)》(平政发〔2021〕46号)。


三、起草过程

2021年5月,组织意见征求会,各镇街道服务业工作分管负责人和神州数码、威伏科技等11家企业代表参会,讨论政策的操作性和科学性。

2021年5月18日—5月28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1年6月由本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提请市政府制定发布(或以市府办名义发文)。

2021年6月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起草部门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集体审议。

2021年7月5日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8月11日经市委十四届第10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一)评选范围及指标

1.范围。优先在数字服务、科技服务、商务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文化旅游和健康养生“4+3”重点产业评选,适当兼顾其他行业。

2.指标。年度营收及增速、税收贡献及增速、品牌影响力、创新性和成长性等指标,每年评选30家左右服务业“兴平工程”企业。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注册在我市并纳税的独立法人、正常经营满两年并规范管理、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对业态新带动强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2.计分办法。分行业测算得分,每个行业指标最大值得基本分,其他企业按比例得分。品牌影响力、创新性和成长性指标按申报实绩计分,各指标得分之和为企业总得分。

3.一票否决。具有偷税漏税、重大安全、环境违法、恶意欠薪等不良情形的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三)评选程序

1.以市有关部门提供数据为依据,初步筛选评选名单,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企业申报。

2.分行业计分,提出拟评选名单并报市政府审定。

3.根据企业综合贡献、成长创新等情况,分别授予服务业“兴平工程”规模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荣誉称号。

(四)结果运用

每年开展服务业“兴平工程”企业评选工作,入选企业享受政策扶持、专题培训、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和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要素资源支持等。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1.注册在平湖市,纳税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满两年以上,正常持续开展经营并规范管理;

3.已纳入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库;

4.对业态新、带动强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六、施行日期说明

本意见自2021年9月25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73-856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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