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z/2022-2101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4-15
《平湖市“腾笼换鸟”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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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省、嘉兴市先后出台了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全力抓好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土地、能耗等要素资源紧缺,重大项目保障难、产业结构升级慢的现状,针对低产出企业、“两高”企业、“低散乱污”企业和园区外企业的整治提升和资源要素的盘活利用等工作,起草了《平湖市“腾笼换鸟”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浙政发〔2021〕31号)、《大排查除隐患保平安促转型坚决打赢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3年)》(嘉委办发〔2021〕65号)、《嘉兴市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嘉委办发〔2021〕11号)。 三、起草过程 2022年2月开始由市经信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向市府办报请立项通过后牵头起草工作。 2022年3月4日,向21个市级部门及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收到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条意见,全部采纳。 2022年3月8日,组织镇街道召开意见征求会,协商一致,未收到意见。 2022年3月7日-3月17日将草案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 2022年3月7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2022年3月7日由本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没有意见。 2022年3月7日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提请市政府制定发布,后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起草部门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集体审议。 2022年4月1日经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按照“改造存量、依法整治、退散进集、退低进高”的思路,通过“正向激励+反向倒逼”,分批、分步、有序、稳妥地开展整治提升。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 到2024年,全市整治提升高能耗和高排放、低产出、“低散乱污”企业共3000家以上,腾退低效工业用地1万亩以上,腾出用能13.5万吨标准煤,减碳22.5万吨,新建成高质量小微企业园6家,全市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力争达到40万元,亩均增加值力争达到200万元。 第三部分:整治范围 一是列入节能、环保整治清单内的高能耗、高排放企业;二是亩均税收3万元、5万元、1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等;三是工业园区外企业全部纳入腾退整治范围;四是对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连续2年及以上综合绩效评价D类且提升无望,“低散乱污”“四无”“僵尸”情形之一的,实施关停淘汰。 第四部分:整治路径 一是改造提升一批,二是关停淘汰一批,三是腾退收回一批,四是兼并重组一批,五是提升入园一批。 第五部分:工作安排 2022年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启动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连续两年及以上综合绩效评价D类的工业企业以及占地20亩(含)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和园区外企业整治提升工作。 2023年启动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完成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连续两年及以上综合绩效评价D类的工业企业以及占地20亩(含)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的整治,完成园区外企业腾退整治目标70%以上。 2024年启动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完成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整治,园区外企业腾退整治目标基本完成。 第六部分: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列入年度整治计划的高耗低效企业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淘汰。 二是多措并举推动低效用地腾退。依法依规加大低效用地企业整治力度,加快推动低效用地成片腾退再开发。 三是加快推进园区外企业整治清退。实施园区外企业腾退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分批次推进。 四是不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严格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措施,倒逼企业改造提升或关停淘汰。 五是依法依规加大执法整治力度。依法开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处置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作坊)。 六是加快推进小微园筑巢工程。新(改、扩)建一批高质量园区,为企业搭建良好发展平台。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落实整治提升工作。 二是强化专班推进。成立八个工作专班组和综合执法组、政策保障和融资指导组。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各镇街道应制定腾退资金保障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1%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确保占补平衡和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 四是强化数智治理。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精准推进高耗低效企业整治。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加强考核激励,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道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六是强化氛围营造。广泛宣传,深度挖掘整治提升工作中的优秀典型、先进经验、创新举措。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文件适用对象为我市全部工业企业,适用范围为高能耗和高排放、低产出、“低散乱污”、园区外企业等,重点整治提升对象为:一是列入节能、环保整治清单内的高能耗、高排放企业;二是亩均税收3万元、5万元、1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等;三是工业园区外企业全部纳入腾退整治范围;四是对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连续2年及以上综合绩效评价D类且提升无望,“低散乱污”“四无”“僵尸”情形之一的,实施关停淘汰。 六、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2年4月15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5月15日。 七、术语释义 (一)“亩均论英雄”:将原先以“规模”“增幅”论英雄转变为以“亩产效益”论英雄,是将农业领域的“亩产”概念引入工业领域,目的是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亩产”效益产出。 (二)“高耗低效”:指高能耗、高排放、低产出、“低散乱污”企业等。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经信局 联系电话:0573-8563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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