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25261507/2022-2112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新埭镇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5-24
《新埭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的协议搬迁补偿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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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新埭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的协议搬迁补偿安置政策处理工作,为便于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二、制定依据 本细则制定依据为《平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平政办发[2018]70号)文件。 三、起草过程 陈述本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过程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文件于2022年4月开始由村镇建设管理办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牵头起草工作。 2022年4月26日,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 2022年4月27日将草案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 2022年5月6日提交本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新埭镇村镇建设管理办根据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镇街道班子会议集体审议,并通过。 2022年5月13日向市司法局提请登记备案。 2022年5月13日根据市司法局备案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发文。 四、主要内容 本细则针对新埭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在协议搬迁过程中的相关实施细则进行了明确。主要针对协议搬迁过程中,集体土地上家庭企业及住宅改作商业、服务业的搬迁补偿标准、按期腾空交房奖励标准以及补偿发放方式进行了明确。 五、适用范围 新埭镇中心镇区集体土地上利用住宅及附属房屋等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证照齐全、生产经营正常、照章纳税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房屋所有人。 六、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2年5月13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6月13日。 九、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新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3-85715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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