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z/2022-2141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8-05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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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我市在数字化改革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优势,金融服务上也有一定的改革创新,但仍存在着融资规模普遍偏小、融资成本较高、准入门槛较高等现象,这也成为了制约我市中小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的因素。因此,依靠省农担公司的龙头作用和统筹功能,加快构建政银担合作、省市县协同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体系,共同为我市特色农业产业和新型农业主体(重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强村公司,提供以信用为主、免抵押、低费率、降门槛、简手续的融资担保服务,使弱质产业与强势资本实现有效对接,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进乡村、进基层,这对切实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精准助力我市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7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开展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的通知》(浙财农〔202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2年2月,市财政局向省农担公司提交《平湖市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试点申报》材料。 2022年3月22日,市财政局召集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农合联(供销社)、信诚信贷担保公司等商榷试点工作事宜,建立工作联系群。 2022年4月初,形成《平湖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实施方案》初稿。 2022年4月28日,征求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农合联(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信诚信贷担保公司、合作银行等初稿意见,并同步提交省农担公司征求意见。 2022年5月20日,根据省农担公司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2022年5月26日通过公文系统征求意见建议,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5份,其中无意见3份,采纳意见1份,不予采纳1份。不采纳的理由是担保手续费由省农担公司核定。 2022年6月1日-6月10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2年6月14日由本机关法制机关合法性审查。 2022年6月15日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财政局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集体审议。 2022年7月20日经市政府第十六届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体系、工作职责、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和其他事项。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本方案适用于根据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双控”业务范围,结合平湖实际,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生猪生产,芦笋、西瓜、蘑菇等特色农业产业,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强村富民、农业“双强”、数字乡村等的发展,聚焦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强村公司。 六、主要政策 (一)合作内容及合作模式 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农合联(供销社)、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合作银行配合实施。省农担办事处设在市农合联(供销社),业务合作方式采用推荐模式。由市农业农村局、农合联(供销社)根据省农担“双控”业务具体范围,结合平湖实际,确定合作范围,联合向省农担公司、平湖合作银行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农担公司对合作的项目提供担保。 (二)风险补偿金及担保规模 建立省市共担的风险补偿模式,风险补偿金由市财政局负责设立,账户设在市农合联(供销社)。市财政局首次注入资金200万元,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计划三年内注入600万元,同时争取省财政奖补资金200万元。核定新增业务上限规模按风险补偿金资金的20倍放大,在保余额最高上限不得超过风险补偿金规模的40倍。当合作项目出现风险时,省农担公司、风险池、合作银行按5:3:2的比例进行补偿。具体按《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合作协议》以及《风险补偿金监管使用协议》执行。 (三)担保额度、期限及利率 担保规模单户在保余额不超过300万元。有财政补助项目的可适当放宽限额,但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最长不得超过3年。贷款利率不超过当期LPR加50个基点,担保费按不超过0.8%收取。农合联(供销社)推荐的业务,省农担按照0.3%/年给予业务奖励。 (四)配套政策 1.合作银行:纳入农信担保业务的贷款均享受优惠利率,贷款利率不超过当期LPR加50个基点。 2.市财政:符合相关政策并纳入风险补偿金管理的贷款主体享受1.5%的一次性财政贴息政策,由村股份经济合作和强村公司实施的项目按市强村富民的相关贴息政策执行;贷款主体的担保手续费按实付金额的30%予以补助;鼓励合作银行开展农信担保业务,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当年度新增农信担保贷款余额的0.5%给予业务奖励。 (五)资金测算 2022年完成项目5000万元,比上一年度新增担保贷款业务规模2000万元;至2023年实现担保业务规模8000万元,力争10000万元。 1.风险补偿金。首次注入200万元,争取省补资金200万元,小计400万元。核定业务担保规模可放大至8000万元。 2.贷款贴息。按8000万元进行测算,1.5%*8000=120万元。 3.手续费补助。按8000万元、0.8%的手续费进行测算,0.8%*8000*30%=19.2万元。 4.业务奖励。2022年新增担保2000万元,业务奖励0.5%*2000=10万元;2023年新增3000万元,业务奖励0.5%*3000=15万元。小计25万元。 以上两年合计:564.2万元。 七、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2年7月29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8月29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八、术语释义 本方案所指“双控”业务是指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需要确定,服务对象的业务范围涵盖与农村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各环节,包括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具体包括农林牧渔生产以及农田和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业以及农产品购销、仓储、保鲜和物流建设;乡村休闲观光旅游、农村电商和地方特色小吃等农业新业态。 九、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573-85620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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