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湖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修订《当湖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依据是什么?

为加强当湖街道政府投资管理,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平湖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湖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的政府投资是指什么?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三、本办法适用投资项目类型或主要方向有哪些?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四、本办法主要内容有那些?

4.1政府投资决策,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并对相关文本和附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二)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三)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单位应根据初步设计核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施工图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等进行审查。

4.2政府投资计划管理,按下列方式管理

(一)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相关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研究提出本单位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建议。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城市管理办)会同财政办、经济发展办衔接拟定年度政府投资资金规模,统筹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经街道党委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后,报送市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以及资金来源等事项。

(三)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报市政府常务会议、人代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下达。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计划新建单体项目,经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具体按照《平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平人大〔2021〕1 号)执行。

五、本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包括哪些具体措施?

(一)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办理或系统关联等方式将审批事项、要件办理情况等项目信息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三)项目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投资完成、建设进度、竣工、政府投资资金使用的基本信息,接受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六、本办法适用的政府投资项目是如何验收的?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完成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合格后,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适宜采取联合验收的,项目审批部门可以组织联合验收。

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及审核工作,并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二)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使用,使用单位不得接收。

(三)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代表性的已建成政府投资项目,并委托中介机构对所选项目进行后评价。后评价应当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对项目审批、实施等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

(四)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七、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施行日期是2024年8月1日。

八、解读机关: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73-8562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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