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z/2024-232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4-07-05
《关于进一步明确平湖市政府产业基金投资决策权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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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自2023年我市组建鑫翼东湖产投母基金以来,已直接投资了复睿智行智能、安仕材料2个项目3100万元,另有神汽在线、御风未来2个项目6400万元已通过基金管委会审议(未出资),有效促进了优质项目落地,进一步培育构建汽车、航空航天等我市特色产业链,提升重点行业集聚发展水平。同年还设立了2支科创基金,其中规模2亿元的明湖科创贰号直投基金主要采用直投模式,坚持投早、投小、投科技,重点围绕平湖四个产业集群八大产业链,推动人才、科研院所、创新项目、龙头企业互动合作,推动平湖科技成果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金投人才集团的投资计划,2024年拟直接投资10个以上项目;2025年拟直接投资15个以上项目。随着直投项目的增多,现行的投资决策程序在投资决策效率存在滞后的情况。 2023年市金投人才集团完成组建并实体化运作以来,金投人才集团拟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专业人员也逐步通过市场化招聘到位。同时,金投人才集团还委托浙江金联产融服务有限公司对产业基金进行专业化管理;聘请浙江六和律所事务所作为集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金投人才集团基金投资决策和风险管控机制日趋完善,已初步具备了基金投资决策能力。 二、制定依据 《平湖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平政发〔2022〕33号) 三、起草过程 2024年4月开始,市财政局开展文件起草工作;5月征求金投人才集团意见,并向分管市长、市长进行专题汇报。 2024年5月30日-6月10日,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4年6月7日经市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6月11日由市财政局法制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2024年6月12日由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提请市政府制定发布。 2024年6月12日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2024年6月13日经过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一)政府产业基金1000万及以下的直投项目授权金投人才集团进行决策,表决并审议通过后报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备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市属国企出资并管理的产业基金参照执行。 (三)请金投人才集团完善内部投资决策制度,并报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适用对象:市级政府产业基金、市属国企(不含授权镇街道实际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出资并管理的产业基金。 六、新旧政策对比 明确市级政府产业基金直接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单个项目多次投资的按累计投资额计,下同)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委托金投人才集团进行投资决策,表决并审议通过后报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备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市属国企(不含授权镇街道实际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出资并管理的产业基金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4年7月4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8月 3日。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3-8562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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